美术馆的经营模式将迎来新变化:非营利性美术馆不得从事艺术品交易平台拍卖
随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发布的《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试行)》,本市的美术馆行业即将迎来新的规范。据了解,这份明确了非营利性美术馆在展览与收藏方面应遵守的规则,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不仅是全国首个省级对美术馆行业进行规范性的文件,也为公众提供了一个更加清晰、透明的艺术文化体验空间。
《办法》中特别强调,非营利性美术馆应当坚持“公益”理念,不得从事商业化活动,如参与艺术作品原作的销售。市文广影视局将定期更新全市各家美术馆名录,以确保市场上的真伪和服务质量。此外,对于免费开放的问题,《办法》指出,除基本展览之外,有些特殊展览可以根据情况收取门票费用,但这些收入必须用于提升服务水平和增进公共价值。
藏品建设作为美术馆存在目的之一,相关规定要求所有拥有藏品的机构建立完善数据库,并纳入资产管理系统以保证安全。此外,还鼓励机构加强研究部门建设,以学问为依托推动发展。
此次政策出台旨在纠正现存乱象,如一些没有实质藏品或属性不清的地标性画廊以“临时打包展览”的形式运作,以及部分私人资本操控艺坛大腕举办个人品牌展示。而实际上,这些都是对于一线城市乃至全球文化生态系统挑战的一种表征。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希望能促使更多优质内容向社会传递,让每一位观众都能享受到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体验,而不是简单消费行为。
此前,本地媒体报道称,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一些所谓“博物院”只不过是一些商业企业利用其虚假宣传吸引游客,而真正有历史底蕴、科学价值的博物院却因资金不足而无法得到足够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市美術館管理辦法(試行)》无疑是一个积极回应,为保护并推动这类重要文化资源进入正轨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指导作用。